Saturday, 9 May 2009
02:29
《哥哥的情书》《第三十五章》
拿著鑰匙的手在顫抖著,呼了一口大氣,我還是決定開門。
“咔嚓”的一聲,門打開了。
我戰戰兢兢的推門,走進這個禁忌的房間。
摒息靜氣的進入房間,裡面只有很簡單的陳列,一個衣櫃,一張睡床和一張書桌。每一件傢俱都蓋上了白布,四周一塵不染,我想星賢應該經常打掃吧。
整個房間的主色是白色和米色,簡潔素淨,應該是星賢以前戀人的睡房。
我遲疑著:應否掀開白布?
咬咬牙,一把扯下那幾幅白布,反正都來到這兒,也沒有甚麼好顧忌了!
白布“伏”的相繼掉下,映入我眼簾的是很多幀連相框的巨型照片。
相中的人,毫無疑問是我哥哥,卓偉。
相中的哥哥穿著校服,倚在窗櫺一臉淡然。
吸引我視線的是哥哥那身校服:和星賢一樣的校服。
哥哥原來真是星賢夢縈魂牽的戀人,可能心已抽搐得太久,都麻木了。
我沒多大反應,還拿起照片逐一端詳細看。
其實我和哥長得很像,尤其是輪廓和眼睛,不過他比我清秀多了,又有靈氣和氣質。
咦?這幀照片,怎會如此眼熟?是在和絢的陽光下,哥哥穿了一件白衣服,和一隻小狗愉快的在玩耍。
類似的構圖,星賢也為我拍過,就是阿秀說最喜歡的那幀。
而這件衣服和星賢送我的白衣服一模一樣。
心涼了一大半,誰知卻發現另一幀更令我心寒的照片。
哥哥裸身趴在床上睡,只蓋著一條被子,很明顯是情事之後拍的。
和星賢為我拍的那幀,連姿勢也差不多,唯一的分別就是哥哥的背部很光滑,而我的背部就有幾顆紅色的痣,媽媽說過那叫做“背負”,是不好的痣,代表命途坎坷,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也收不回應得的。
看來也和我挺配。
還可以不承認星賢只當我是替身嗎?阿秀說在過星賢眼中的我很美,但他看到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哥哥...
他的眼光穿透了我的身體,在尋找哥哥的靈魂。
我大受打擊,無力的跌坐床上,手撫上那張光潔的床單。
這曾是哥的床,他在這裡躺了多少年?這小屋曾是哥和星賢的愛巢,他們又一起共渡了多少快樂時光?
我明知道星賢曾和別的男人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感情,但知道了那人是我哥後,我完全不敢去面對,感到心好像被掏空了。
明明已早做了心理準備,但當迎接真相時,還是震撼得叫我招架不住。
起身想離開這令我心痛欲絕的房間,卻瞥見書桌上放了一封信,而收信人是...我!
俊:
當你看到這封信,就表示你已經知道,我死去的戀人就是你哥哥,卓偉。
其實一年前的暑假,在希翔的生日會中碰到你,我就已經知道你是小偉的弟弟。
只是我一直都不知道應否告訴你這個事實,應該說是我不敢告訴你。
你說過我是天不怕地不怕,但其實我也有死穴的:就是你們兩兄弟。
我和他是中學同學,之後我一直追他,就成了戀人。我知道他最掛念的就是他弟弟,即是你。
碰到你時我覺得這是緣份的安排,所以我就到A大辦復課手續,藉此親近你。
一開始,我只當你是弟弟,想替小偉照顧你,逗你笑。那天你喝醉酒時跟我說被哥哥拋棄,我就覺得很心痛,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小偉有多愛你,多疼你。於是我就匿名把小偉寫的信寄給你,讓你知道小偉的苦心。
你應該會發現,信封上面的字跡和我平日的不同,因為我左右手也能寫字,而且字跡不同。以前我是左撇子,在小偉死後,我改了用右手執筆。那天你去拜祭小偉,你說的話我都聽到了,我很感動。然後我也怦然發現我也不能自拔的愛上了你。
追求你,和你在一起,也是我心裡掙扎了很久的決定。因為我曾許下諾言,這輩子只愛小偉一人。可是我做不到,因為儘管我初時不想承認,但你已經走進了我的生命。
你甜甜的微笑、幸福的表情、傷痛的落淚...每一個表情都掀動著我的情緒。
只是你現在一定是又傷心又生氣的在忍眼淚,因為自己的戀人竟然是個大騙子,藏了那麼多秘密,還瞞騙了你那麼久。
可能你會認為我存心欺騙你,但事實上,我比誰都更恨自己。明知道當你發現了這個真相,會多麼的痛心,多麼的難受,可我還是做了這個足已令你心碎的決定。
其實在那次我們喝醉酒時,我有想過告訴你,我是你哥的情人,但始終開不了口。錯過了那個契機,我亦很難再和你說。到後來我發現自已愛上你後,就更不想和你說出真相,因為你一定不會和我開始。
而之後你問我是否因為失去了他,不能再失去你,我又猶疑應否告訴你這個真相。但我知道說了出來,你一定會馬上和我分手。我太清楚你的性格了。
所以我真沒勇氣說出真相,唯有把它寫出來,可以的話,我希望你一輩子都不要看到這封信。
俊,如果你真要恨我,離開我,我無話可說。
只想告訴你,我是真的很愛你。
星賢
看完這封信我已經淚流滿面,就說我這麼平凡,如果我不是卓偉的弟弟,他怎會看上我?難道真相信他那句“只有你是特別”嗎?一切也不是上天的安排,只是一個男人妄想去延續自己斷了的“緣份”。
突然驚覺擁有的東西都不是自己的。我相信星賢愛我,只是相信他更愛我哥。
我不知道了...心很亂,很痛...我甚麼都不想知,甚麼都不想理...
淌著心酸的淚,全身乏力的伏在書桌上,睨到書桌上放了一個兩層的小抽屜,隨手拉開最上面的一層,裡面放了星賢和哥的訂情刻名對戒。
自從那晚我哭著說他還戴著這戒指時,他就再沒有在我面前配戴,原來放了在這兒。
拿起指環端詳著內側的刻字:star and wai...
董星賢與卓偉...
用顫抖的手把對戒放回抽屜,發現抽屜內還有些東西,拿出來一看,是一個刻著“岸輝”的小木牌。
岸輝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和媽媽各自用一塊刻了對方名字的小木塊作鑰匙扣,算是訂情信物。他們死後,我和哥各自取了一塊,而我的那塊是母親的名字:伊琇。
原來哥把它當成訂情信物送贈星賢。這是否表示他們的愛也會像爸爸和媽媽一樣都會超越生死?哥竟然會把這小木牌送贈他人...可見他愛星賢就如星賢愛他那麼深...他們之間,根本就沒有我可以容身的空隙,即便是哥哥已經離開,也不能改變這個事實。
把小木牌放回抽屜後,我伸手拉開底下的一個抽屜,反正我的心都碎成粉末了,還有甚麼好怕?他們一起背叛我、傷害我,那我偷窺他們的回憶又有錯嗎?
裡面放了一個小袋子和一本記事本,我先打開小袋子,裡面全是照片。
大多是哥哥和星賢的合照,有一幀看來應是自拍,星賢摟著哥哥,而哥就笑得很燦爛。他們那時應該只有十多歲,還穿著校服,純真可愛。
有幾幀是他們在北海道拍攝的,那時星賢已經染了一頭紅髮,哥也已經很瘦削和憔悴,可還是幸福的笑著。
還有幾幀是星賢的獨照,相信應是出於哥哥之手。我都沒看過那麼小的星賢,連嬰兒肥也未脫,一臉稚氣,配上那兩個小酒渦,真是可愛得令人想抱住他。
雖然哥的拍照技術和星賢有一段距離,但照片中的星賢看起來很迷人,這是因為哥投放了感情去拍吧。其中一幀照片我認為是最美的:星賢穿著校服倚著窗戶看書,窗簾在他身旁柔和的飄揚著,映襯著陽光,完全是少女漫畫中的王子,叫人驚豔。
我立時想起星賢第一天變裝出現在圖書館時,就是這個樣子令我意亂情迷。想不到,我和哥的審美觀如此一致:愛上同一個男人,被他同一個姿態迷倒。
而在北海道拍的照片,可能因為哥的身體狀況已很差,他的手很抖,拍出來的照片幾乎不能看,但卻令我很心痛:哥都病得那麼重,還想要捕捉戀人最美的一刻。
照片上印上了水滴,是我的眼淚。
接著我翻開了那記事本,是哥哥的日記...是他最後的日記。
翻開第一頁,夾著一張便條紙和一幀很殘舊的照片,上面還染著血,而照片中的人...竟然是我!
那幀照片應該是攝於我還中二、三的時候,我還穿上運動制服。
呆然的看著這幀照片,百思不得其解。
於是我打開那便條紙,試圖尋找答案:
卓偉,你不可以再去找弟弟了,聽不聽到?
就說你是不祥人,再這樣任性,一定會累了弟弟,這次意外還幾乎害死了他。連累到這兩個人,你會想即時殺死自己的。
我知道,那天拉他一起蹺課去找弟弟。
站在遠處看著小弟在打籃球,弟長得不算高大,但健康活潑。
不久,他撞了撞我的臂膀,示意我和弟弟相認。
我搖了搖頭,繼續遙遙的望著弟弟。
他就拿起即拍即有的照相機遠遠的拍下了正在打籃球的弟弟。
之後我們離開了弟弟的中學,經過馬路,我一時手滑,掉下了手中弟弟的照片。
當時我甚麼也沒想,即時就俯身想拾起照片。
馬路上正有一輛車高速的飆過來,他馬上就推開了我,不顧自己安危的去撿那照片,結果車子就撞到了他。
他左邊的臂膀撞得皮開肉綻,傷口都見骨了,不過他渾身是血還只顧問我有沒有受傷。
我腦中一片空白,只能又驚又急的掉眼淚,捉著他沒有受傷的手不停為他祈禱。
事後,他的左臂就留下了一道又長又深的疤痕,好像一條大蜈蚣,很是駭人。
每次一看到他這道傷口,我就會想起:我差點就害死他了!我差點害死我最重要的人!
但他倒是一點所謂也沒有,反倒因為我對他的歉疚和擔心而高興,真傻。我這麼一個人,有甚麼值得他喜歡?有甚麼值得他拚命去保護?
這幀染上了他血跡的弟弟的照片,就是提醒我,不可以連累這兩個人,即便要死,也不可連累他們,他們太重要了。
看完後小心摺好便條紙,然後把它放回原位。
哥,我真想不到原來你是那麼疼我,只是把一切都藏於心底。
而且原來星賢早就見過我了,他根本一直就在我面前演戲!
那個傷...也是因為哥哥!
我開始讀著哥哥的日記,我知道看完只會令自己更無地自容,但還是忍不住...
23/1 晴
到他學校看他表演。
他說這是他學校的學術雙週,他負責在最後一天結幕禮前唱壓軸的出埃及記。
我喜歡聽他唱歌,他的聲音是天籟。
尤其是站在台上的他,完全是個君臨天下的天之驕子,光芒萬丈,無人能及。
他下台準備和我回家時,一個男人叫住了他。
那男人說:“你立即退學,我帶你到希格大學!”
我知道希格大學是他夢寐以求的學府,而他事後就告訴我,那個叫住他的男人,就是他最仰慕的人:希格大學教授,肯克貝爾。
27/1 雲
知道自己最多只能活三個月,而且隨時會病發後,我已經一直在躲他,說要和他分手。
他居然在我面前流淚!
終於還是給他知道了,他竟然說要放棄去希格大學直接修讀碩士的特別生資格,和我去北海道!
小時候,父母曾帶過我和弟弟到這個地方,很美。
可以的話,我想在死之前再去一趟。
然而他竟然因此放棄當肯克貝爾的徒弟!
他前幾天才因為肯克貝爾的賞識才興奮得手舞足蹈啊,連睡著了也會笑。
我怎可以這樣毀了他?
我怎可以這樣毀了他?
都說我是不祥人,只會連累身邊的人。
29/1 晴
在我下班乘公車回家時,他居然不怕死的伸開手擋在我乘的公車前面截停了汽車!
被司機臭罵了一頓後,他氣急敗壞的跑上車,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一對鑲嵌了貓眼石的粗指環。
那對指環,內側刻著“star and wai”。
那顆星星自然是他自己,而wai就是我名字的併音。
那兩顆貓眼石是湛藍色的,活脫脫就像他那流轉的藍色眼波。
他說這是求婚戒指,挑了很久才挑到兩隻和他眼睛一樣顏色的,他一邊挑,一邊把戒指併在自己的左眼旁,還惹來不少注目眼光呢。
然後他拿出兩張往北海道的機票,說要去那兒渡蜜月。
他竟然為了我,在背後做了那麼多事情。
我一向知道他是傻瓜,只是想不到他已經傻得病入膏肓。
我已忘了自己是如何接住那隻指環和機票,只記得在下一個瞬間,我已經熱淚盈眶。
2/2 雲
終於來到了北海道。
我們一直尋找那個我在小時候到過的地方。
他好像比我還緊張,不停問路人那地方怎走。
想不到他除了會說法文,還能操一口流利的日語。
四周都白茫茫一片。
好像稍不留神就會迷失在這一望無際的白雪之中。
我只能跟在他身後,一直緊抓著他。
7/2 晴
乘了那麼長途的客機,我的身體情況急轉直下,有幾次我也覺得頭痛欲裂,好像要死掉了。
我突然昏迷了兩天,他緊張得要命。
我知道自己的病情已經很嚴重,腦腫瘤壓住了我的視覺神經,可能我已沒多少天可以活。
醒來後,睜開眼睛看東西都一片模糊,還試過因看不到他而迷路,害他他擔心得要死。
但我想不到他竟然會因此把頭髮染紅!
他把頭髮染成醒目的火紅色,讓我可以一眼就看到他。
有人說,死後要喝孟婆湯,忘記前塵往事。
但我可以選擇記住他嗎?
他說過,會等我投胎,再續前緣。
可以相信他嗎?
或許在我死後不久,他就會忘了我,和別的男人搞上。
但這不就是我的心願嗎?我就是希望他忘記我,再找一個比我好的人。
可是,我說不出口,叫他忘記我。
或許,我始終是自私的,想他惦記我一輩子吧。
看到這裡,我已經不忍再看下去...淚好像開盡了的水喉,完全不能停止。
原來那個雪地,是我們一家到過的地方,難怪我會覺得眼熟。
星賢的一頭紅髮,是出於他對戀人最後的呵護...
哥到後來己很辛苦,看他的字體都歪歪斜斜了,還是想盡最後的一點力,記下他和星賢的故事,記下這一份逾越生死的感情。
而且哥對星賢的了解,比我深多了。
我都不知道星賢會說法語和日語...畢竟他們已相戀三年,而我和星賢則認識了不足兩年...
隨手翻到日記最後一頁,發現上面寫滿了星賢的名字...
董星賢、董星賢、董星賢、董星賢、董星賢...歪歪斜斜的連續寫了數十頁。
星賢在給哥哥的信中曾提及,哥總是以“喂”來喊他。
但天知道,哥在走到人生最盡頭的時候,最記掛的就是這個名字,這個人。
其實我和哥哥都是可憐人,哥認為自己不祥,而我就認為自己沒人愛。
為了同一個男人,我們付出了所有,到頭來卻只換來更深的絕望。
因為縱然再怎樣愛這個男人,也不能和他永遠廝守。
哥,我好恨你,
你可以和爸爸媽媽團聚,我不行。
連我最心愛的男人的心,都在你離他而去的時候死了。
嗚...
我抱著膝,捲縮在哥哥的床邊,淒淒的抽泣著。
淚就像斷線的珍珠般掉過不停,我可說是哭成淚人。
由抽抽噎噎變成放聲大哭,最後已是眼佈紅筋,欲哭無淚。
哭到半點眼淚都流不出,半點力氣都使不到,我筋疲力竭的倒在地上沉沉睡去。
My love for you will never change
if you still love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