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2 April 2009
16:52
《哥哥的情书》《第三十章》
我不敢說我的人緣很好,但和朋友關係變僵甚至絕交,我從沒有試過。
子強的事,令我很心痛,我就知道給這些性向“正常”的朋友知道了,一定會被視為齷齪噁心,連朋友也做不成,但我不知道,原來給朋友鄙視嫌棄,這種感覺真令人比死更難受。
他還要做我的司琴,叫我怎麼面對他?
走到抽屜旁,拿起一本照片簿,裡面有我和子強的合照,他是我在大學交到的第一個好朋友,他常笑說:「阿俊,你真是太好了,如果你是女人,我一定會娶你作老婆!」
我苦笑,人家都不要我這個朋友了,他現在是看錢份上才會受星賢所托。
翻著照片簿,發覺我經常替別人拍照,自己的照片倒是不多,而且放得亂七八糟的,這一頁放了大學拍的照片,下一頁竟然放了小時候的照片。
「哥哥...爸爸、媽媽...」我撫著照片中親人的樣子,泫然欲泣,很想投進他們的懷抱,訴說自己的委屈,可是他們一個都不在了。
那是我們僅有的全家幅之一,哥哥罕有的展露甜美的笑顏,我僅存的印象中,哥哥是很少會笑的。
我只有他小時候的照片,要不就是他的靈堂照片。
我抹了一把眼淚,翻著抽屜,心血來潮的想看哥哥的日記。
翻著翻著,翻到了一疊信件,我把它掏出來時掉了一封到地上,我拾起那封信件,信封寫著“給我的小偉”,沒有地址和郵戳,明顯不是郵寄的,那些字我認得!
是出自上次把哥哥的信寄給我的人之手!要不要拆來看?我心裡掙扎了一下,還是決定拆開來看:
小偉:
我真想問一下,你是不是原始人來的?竟然可以忍受得了沒行動電話?好,你沒有行動電話不是問題,我給你買,可是買了給你,你還是像個隱形人般,見不到,找不著,還告訴我電費很貴不想浪費在為行動電話充電上。好,電費我替你付總行了吧。
你說,我該拿你怎麼辦?終於給我發現原來你不止是原始人,還是文人,幾十秒的電話留言你不聽,幾十個字的信你倒看得津津有味,還真的肯聽我的話,在和我約會時,換掉你那身一個星期也不知有沒有洗一次的校服,我真是感動莫名,險些即場痛哭流涕!
所以,本來我最討厭寫信這些故作情調又浪費時間的事,不過為了你,我深愛的你,我願意浪費我寶貴的時間,每天給你寫信。對了,恐防你不記得,我多提醒你一次,明天我約了你兩點正,在學校出面的公園等,不見不散啊!
賢
6/3
「哈哈。」看完這封信我不禁“噗”的笑了出聲,多麼可愛的一封信!哥哥這個男朋友真的很有趣,嘴巴不饒人卻蠻貼心,怎麼我好像在說某人呢?咦,署名是賢,不止性格像,連名字也一樣啊。
想不到我和哥哥的喜好那麼類似,不知怎的,看完這封信,我的心情好多了。這個”賢”,似乎也挺守諾言,真的給哥哥寫了很多信,這座小山,沒有一百封,也一定有幾十!於是我隨手再拿多一封來看,而那偷窺的罪惡感已被我拋之腦後。
小偉:
你甚麼都不要說了,你應該知道只要是我決定了的事,就一定不會改變主意,全港只有五個的留學資格又怎樣?肯克貝爾收我當徒弟又怎樣?這比得上你為我掉的那滴眼淚嗎?
小偉,我跟你說,你是一個大胖子,一個天秤上不論放了甚麼,黃金也好,鑽石也好,肯克貝爾也好,只要另一端放的是你,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比你重。但我不會為了減低你的罪惡感而說我不在乎,肯克貝爾是我最崇拜的人,入讀希格大學和成為他的學生是我十歲開始的志願,天殺的我竟然要親手放棄這個機會,而且拒絕了這次天大的恩澤,我這輩子也不用再指望入讀這所學校。
你聽著,我不會叫你不要內疚的,因為你一定要覺得對不起我,你要用你剩下的生命賠給我,在你餘下的日子,你想的人只可以是我,陪著你愛著你的人當然也只可以是我。如果你真覺得很對不起我的話,只要你不要用“喂”來喊我就行了,說實在的,我也挺喜歡自己的名字。
我們很快就會在北海道了!到時你就可以去那個你一直想找的地方,不過別跟我說你又想去別處,為了這次旅行,我已經花盡了所有的零用錢,我可不想要一個五時花六時變的老婆。
小偉,我愛你,不止這一輩子,就是下一輩子,再下一個輩子,你也是我的,無論你下一輩子變了男也好,女也好,醜八怪也好,我翻轉了這個地球也會把你找出來!我不是要上演甚麼隔世生死戀,我只想下一輩子,我們可以用最平凡的方式相遇、結合、一生一世,或者只要給我們多點時間也好,三年實在太少了。
聽著,你不可以再說自己活在世上毫無意義和沒有存在感,你活著最大的意義就是被我愛上,被我保護,你存在的最佳證明就是我的眼、我的腦,我的心,當你永遠的離開了我的時候,帶走的不止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還有一顆完整的靈魂,我將會變成活在思念牢籠的行屍走肉。所以不要再避開我,不要再把一切往身上扛,在你走後,我將不可能再感到快樂和幸福,所以不要這樣對我,把我們僅餘的時間都糟蹋在無謂的堅持和歉疚中。
我們還有三個月,你甚麼都不要想,甚麼痛苦絕望都由我來承擔,而你只管把這三個交給我,為我、為你留下一個記憶,一個烙印。不過你要做的不止這樣,你還要拼命的記住我!下一輩子再來找我!這次我不止會等你一個晚上,我會等你一輩子!
賢
17/11
這封信和剛才的信,完全是兩回事,「甚麼嘛,人家想轉換心情,卻給我來個藍色生死戀。」
「哥,你很可憐喔。」明明有一個這麼愛你的男人,明明可以幸福快樂的生活下去...
上天,你為何這麼不公平?世上有那麼多壞人,為什麼他們不用死,反而要我哥死呢?
我不是一個好哭的人,也不容易為別人的故事感動,可是,我的淚又來了,為了哥哥,為了哥哥的情人。
昨晚星賢徹夜不歸,而我也徹夜不眠。
一直看著哥哥的情人寫給哥哥的情書,還有哥哥的日記。
只是越看下去,就由當初的感動變為驚訝。
4/6 雨
白痴,一般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在黑色暴雨下在一個露天的公園等人等五個小時吧?
留下一張字條說在學校附近的公園等,我就要去了嗎?
我偏不去,任他說甚麼不見不散。
為什麼他喜歡我,我就要喜歡他?
我討厭戀愛,也不想和誰人談戀愛。
我不想再聽見他天籟般的聲音,也不想再看到他孩子氣的笑臉。
我受不了被別人走進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一顰一笑都是為了他,那種感覺就是身和心的完全失守。
我就不赴他的約,我要證明自己也可以不受這個男人的影響。
只是一想到以他的個性,一定要等到我才回走,我終於還是心軟了。
趕到公園時,果然見到他渾身都濕透了的站在鞦韆旁用小狗被遺棄我眼神瞧我,然後就在痴笑。
他緊緊的抱住我,抱到我快不能呼吸。
我感到他的身子發燙,卻渾身打顫,皮膚在出水,輕按他的額頭,熱得可以煮雞蛋。
我從來不會帶別人回家,可我還是把他帶回家照料。
他的高燒一直不退,我第一次感到心急如焚。
正想把他送到醫院的時候,他卻在迷糊中攥著我的手,夢囈般呼喚著:「小偉、不要走...」
第一次知道原來他也會這麼脆弱而無助,平常他總是那麼強,那麼叫我放心。
愛憐的撫上那張輪廓分明的臉,這時卻感到自己的眼眶有點濕潤,用另一隻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濕濕的,是眼淚。
我竟然會掉淚?原來流淚的感覺是這樣的。
這是我懂事以來,第一次知道,因為感動而落的淚,是暖的。
10/9 晴
我真不明白,拍照有甚麼好玩?
人他天天都見,還要不停拍我的照片,說甚麼見我不著也可以拿照片來稍作“慰藉”。
不過,他拍的照片真的很美。
凌晨時份,他帶我看日出。
我從來都不知道日出是這麼的耀眼。
他說在鳳凰山頂看會更漂亮。
他甚麼都會,做甚麼都如此傑出,我根本就不能和他比,只是這樣的一個人,竟然說沒了我就不行。
望著徐徐升起的太陽,覺得充滿希望和生命力。
1/3 雲
陪他和他的朋友看演唱會,那震耳欲聾的音響和歌迷的歡呼讓我覺得渾身不自在,很想離開這個地方。
台上那個所謂偶像歌星,唱歌跟殺豬沒兩樣,竟然也可以做歌星,在紅館開演唱會。
和他的歌聲真是差得遠了。
拿一個只靠臉皮吃飯的音痴偶像歌手和一個唸聲樂的高材生比好像有點不公平。
說到靠色相混飯吃,這歌星的長相也和他差太多了,也是不能比,但如果現在在台上赤裸胸膛表演的人是他,我想我會發飆。
我就沒有他的朋友那麼大方,看著自己的男朋友在台上賣弄自己的本錢也神色自若。
正當我這麼想的時候我就看到他朋友不悅的表情,我就說沒人可以不吃醋。
想來我要看這場不知所謂的演唱會也是因為吃醋。
要不是我誤會了他和他的朋友有一腿,就不用聽他不停解釋,還硬要拉我來看這個演唱會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果然之後在後台就看到他的朋友和那個歌星在接吻,那白痴,我又沒說不信他!
這時期,哥哥的日記雖然還是很多斷句,但卻多了很多形容詞。
哥,已不再是一個不受身邊事物影響的人了,他也是有情緒和感情的。
只是,黑色暴雨下等待情人、拍日出的照片、唸聲樂的高材生...
怎麼哥哥所形容的“他”會讓我這麼似曾相識?
“他”好像叫賢...
不要告訴我,不要告訴我,他的全名是董、星、賢...
告訴我,一切只是巧合!告訴我,我最愛的人不是我哥哥的情人!
我心頭都亂了,再翻了翻櫃子,發現在信的旁邊放了一個別緻的小飛俠阿童木紙袋,我拿出來用手指撐開紙袋口,發現裡面放滿了便條紙。
全都是“他”給我哥的,我定下心,仔細看清楚,發現這些字跡和星賢完全不同,應該不是出於星賢之手。
可是剛安下來的心,又因為一張便條而七上八下。
小偉:
我說你的醋勁還真大,竟然一個星期都不鳥我,都說翔只是我的好朋友,說到嘴巴都破皮你還是不信。
他有男朋友的了,我會摟住他是因為他和男朋友吵架,我只是安慰他一下嘛。
不過,我很高興,原來你這麼著緊我,都知道你愛我愛得要死,就是嘴硬,下個星期二,翔的男朋友開演唱會,你一起來看就知道我沒騙你。
賢
26/2
哥哥三月一日的日記中有提到這場演唱會,原來那個朋友的名字是“翔”...
樂希翔!我一想就想起這個名字,而且希翔的前bf潘曉柏,不就是個歌星嗎?
不要!不要告訴我“賢”和星賢是同一個人!
我受不了了!找希翔問清楚吧!
My love for you will never change
if you still love me...